解析:
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大米的买卖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我国对食品的生产和经营采取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即任何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正式运营。
然而,销售无公害的食用农产品以及仅出售预先包装好的食品则无需获得许可证。对于仅销售预先包装好的食品的情况,商家需向其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