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规定产假期间扣除考核工资系合法之举,考核工资主要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成果予以发放。在正常工作日未参与工作的情况下,通常不会产生此部分薪资待遇。而在休产假期间,相关的薪酬将按照去年同期全体员工每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