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车祸后,误工费的核算主要依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及收入情况进行评估。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涵盖了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诸多费用。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收据等等。
误工费的具体数额是通过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误工天数,再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资料,计算出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薪作为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