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会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来进行判定。
具体而言,若其年龄不满两周岁,那么法院将默认为这类儿童适合由母亲直接抚养。
但倘若在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并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父亲也可获得抚养权。
而当出现母亲身患重病、或者因其他严重原因无法亲自抚养孩子等特殊情形时,法院也将支持父亲提出的抚养请求。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加以判断并最终确立直接抚养人。
如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某一方进行了绝育手术,法院将会对此给予优先考虑。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更倾向于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以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