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条文,对于保险公司拒绝进行赔偿的纠纷,其所适用的诉讼期限一般定为两年,具体起算日期从保险公司知悉或有责任知晓保险事故已然发生之时开始。
而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要求,其所适用的诉讼期限则设定为五年,同样以保险公司知悉或有责任知晓保险事故已然发生之时作为起算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