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强调,任何遗嘱都应反映当事人在当时的真实意愿,内容需明确、具体,对于财产分配等事项也应尽可能详尽表达出来;
同时,遗嘱文本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书写并亲笔签署,最后还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具体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矛盾时,则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
其次,关于遗嘱形式方面,如果遗嘱是由他人代为撰写或采用电子打印方式形成的,那么就需要有两位与继承事务无直接关联的公证人员在场见证,并且必须得到被继承人本人的亲笔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