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司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若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应前往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之处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如若被告人无固定居所,则可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然而,当被告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驻地无法一致时,应当前往被告人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