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评定中,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将获得以下赔付标准: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制度,按照受伤严重程度的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处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其额度为七个月的本薪资水平;
其次,当员工与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时,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雇主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