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权在到期之后,若欲继续合法地使用该块土地,则需遵循特定的程序进行续期手续的办理。
反之,若未能及时办理续期,那么当使用权期限届满之际,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带的建筑物将被国家依法无偿收回。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均将归属于国家,且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在此情况下,土地使用者有义务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此外,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