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房屋交易过程中,若未能达成交易意向,则无须支付中介服务所产生的佣金,但是对于中介公司已经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还是应该予以支付。
如果中介机构有意地对影响合同签订的关键信息进行隐瞒或提供不实陈述,以致于损害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最终并未达成交易事项,这时,委托方将无法要求中介公司承担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