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高利贷纠纷案件中,若借款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可依法提起诉讼程序予以追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超出法定利率界限的那部分利息实质上并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无须为此承担还款责任。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双方所约定的利率必须坚守法律的红线,具体而言,即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若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越了这一法定上限,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借款方有权拒绝支付,但其仍需对合理的本金和利息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