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支付了首付款且尚未完成正式面谈环节的情况下,房产通常无法申请退款。
在没有符合预定退房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退房理由出现时,购房者并无权单方面终止房屋销售协议;
然而,若购房者因实际原因而无法再继续执行房屋销售协议的相关条款,经过与销售商进行合理性的商讨后,是有可能获得解除该协议的许可的,但是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