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主营业务】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从事之各项经营范围如下:
1.商贸类别:
包括建筑建材、日常生活必需品、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科技产品、床上用品、化妆护肤品、玩具以及各种手工艺制品和食品的销售与批发等多领域的商品交易业务。
2.综合类别:
除了上述商贸业务之外,本公司还可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项目,例如:
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与策划、电脑图形设计制作、企业形象塑造、商务资讯咨询以及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也涉及到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等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