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股东选择中途退出股份时,若此种情况发生时,该公司尚未就利润分配做出正式决策的话,那么该股东退股之后将无法再主张其持有股票期间的应得红利。
股东在退出股份时,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向公司提出股权回购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