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地产权证是允许过户给他人的,而房产过户则主要包括了通过出让、买卖、赠与以及通过继承遗产等多种方式来获取房产,这些行为都标志着房产的所有权人对于该房屋具有完全的处置权利,而房产证上所登记的产权人本人可以依法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只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进行相应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可实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