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出现此类问题,贵方可考虑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请求其严格按照先前签订的契约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接纳货物以及支付款项之责任义务。
若对方未能依约履行自身义务,那么贵方可采取法律途径,向位于对方所在地域的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请求对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同时需对自身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同时对于因此导致贵方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亦有权要求对方全额赔偿。
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该份合同文件、贵方已完成产品生产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方拒绝接受货物的相关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