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行驶满10年的机动车而言,其定期审验周期:
在汽车的持有期超过六年之后,车辆便需要每年接受一次全面的年度审验;
而当这辆汽车的使用年限抵达15年时,则须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每年进行两次的全方位审验。
因此,对于已经运行了十年之久的小型客运车辆,这意味着它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验。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关于那些使用期限超过6年但未到10年的非商业用途的小型或微型客运车辆(明确排除机动面包车之外),它们的年度审验周期将从原本的每年一检放宽至每两年一检。
具体来说,私人拥有的轿车在度过前面的八年中,只需进行两次必要的上路检测即可;
而对于10年甚至更长使用年限的私人轿车,则仍应遵循原有规定的审验周期,即使用年限在10年至15年之间,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验;
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车辆,要求进行更为频繁的半年度审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