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协议是由双方在充分理解并尊重各自权益的前提下,经过平等协商和理性决策后所达成的书面文件,这一协议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与执行效力。
然而,若赔偿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存在重大误解、严重不公、受欺诈或受到胁迫等情形,使得其中一方或双方在签订时未能真实反映自己的意愿,那么这一赔偿协议就具备了被撤销的潜在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可撤销合同,即是由于合同中的某些关键条件缺失,导致该合同是否能够生效需要依据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在此之前,该类合同对于参与者而言是具约束力且有效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