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后,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公布判决结果;
但若是存在特殊情形需延长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可额外延长六个月之期;
若仍需继续延长的,则必须上报至上级人民法院办理审批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有权提起上诉请求,此时,二审判决书将自二审立案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下发给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