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宣告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财产情况持续恶化,已丧失了挽回困境的可能性;
其次是债务人存在欺诈、恶意减少其所拥有财产或者做出其他对债权人明显不利之举;
最后即为由于债务人的行动导致管理人员无法有效履行其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