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夫妇间车辆交易的合法性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双方共有的车辆,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毕竟,婚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如汽车等均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处分。
因此,即便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出售车辆来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
然而,如果某位当事人仅出售自己名下的车辆,那么他/她作为该车辆的所有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处分权,无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