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规定,若遭遇交通事故,首要处理措施便是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且在得知事故后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保险公司会负责因该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纷争,那么便需关注对方是否已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之一。
若对方已经将保险公司列入被告名单,那么保险公司必定会出庭应诉;
反之,若对方未将保险公司纳入被告行列,则当事人无权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出席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