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进行二手车采购过程中,税务方面的策略是通过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实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目的。
在此阶段,建议贵司向二手车出售方明确提出索要发票的需求,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擅自修改发票上所注明的商品名称及对应价值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