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前情况下,双方已达成共识,满足了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得以正式确立所要求的所有条件。
然而,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尚未完成盖章程序,因此,从理论角度而言,这份合同已然具备了有效性。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非同一概念。
其本质区别在于:
虽然已经成立的合同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必定已经正式确立;
换言之,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合同已经成立这一基础之上的。
仅仅是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并无实际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