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警方并未出具罚单,您依然可以前往车辆管理处或交警大队进行违章查询。
请您带上相关证件如车牌号码、行车证以及驾驶证等。
若经查实的确存在违法记录,相应的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开具违章处罚决定书。
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您需要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未缴者将产生滞纳金,且每日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收取额外罚金。
然而,对于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违章行为或是驾驶人不在现场由他人代为粘贴的罚单,则无需支付滞纳金。
因此,若经过查询发现确实存在违规现象,您可选择待车辆进行年度审查时再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