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否定回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仅允许将子母车位视为一个车位的所有权,这可能会引发诸多法律问题。
首先,在支付停车费用时,究竟应按照一辆车还是两辆车的停放标准进行计算?
其次,许多子母车位在车主停放两辆汽车后,常常会超出原有的长度范围,从而导致其他车辆难以顺畅地出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对于占用小区道路修建的停车位。产权不在开发商而在全体业主手上,可以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