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办理二次抵押之事项,需遵循如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该房屋应具备较强的市场发展潜能以及优质特性,具体表现为住宅及商住两用房;
其次,若涉及个人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受押房屋必须为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现房;
再者,申请二次贷款的借款方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其现有抵押贷款无严重逾期情况;
此外,借款方还需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
同时,房屋需已投保,且保单正本由中国银行保管;
最后,房屋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完善,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