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业主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的相关程序,现提供以下信息供您参考:
第一步,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法院递交诉状。
同时,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副本以满足被告方的人数要求。
如果原告为自然人身份,需明确注明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居住地址;
若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需要注明公司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
在诉状正文中,应当详细阐述请求事项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结尾处必须有签名或加盖公章。
第二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例如,企业作为原告的情况下,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
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条、欠条)、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等。
第三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待法院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还给当事人,另一份留档备查。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