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教师如若在执行教学任务期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因素导致身体遭受意外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工伤。
此外,他们的正常薪资将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扣除。
关于员工因公遭遇事故或职业病损害,必须暂时停止工作并接受相关的工伤医疗待遇。
在此期间,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将会保持不变,并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月份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