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能够证实夫妻离异分居状态的证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首先,一方在异地居住时所签署的租赁合同便可作为有力证据之一;
其次,若双方已就此达成了书面共识并以书面形式记录,那么这份书面协议同样可以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必须确保这是实质性的书面文件而非口头上的承诺;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曾向另一方发出过正式的分居通知,那么这份通知书也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最后,双方之间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以及其他相关通信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处于分居状态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