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案中当事人离开现场后的法律责任认定规则如下:
1.若当事人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其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对于并非因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的事故参与者,例如已尽到救助他人生命的义务、且留下了有效联系方式的,将依据其在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过失程度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以此来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