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法院立案庭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责范围:
1.对于符合本院审理权限的民事纠纷、行政诉讼以及执行案件等,对其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决定案件是否正式立案或根据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策,如不予受理等;
2.在刑事领域中,依照规定对应当提交本院审理的公诉案件进行全面的立案登记;
3.对所有应当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和立案工作;
4.对所有应当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再审立案;
5.此外,还需负责处理所有应当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类型案件的立案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