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盗窃案件的立案处理,原则上不得任意撤销或撤回。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确属轻微且损害微乎其微,侵犯性不大的盗窃行为,可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低,从而不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此外,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分子已经获得了特赦令而免除了刑罚,亦或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撤回诉讼请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形,均可依法撤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而对于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