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骑行电动车穿越道路时遭遇车祸,且事故当事人所驾驭之电动车为非机动车辆且并无任何不当行为,那么应当由机动车辆驾驶员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高度重视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辆的礼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