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个人并不需要为所在城市办理暂住证明。
同时,现行政策已经废止了暂住证的使用,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全面的居住证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若离开其永久居民户籍所在地并迁至其他城市居住超过半年,且符合法定的稳定工作、固定住所或持续学习等任何其中一项条件,均可依照本《条例》之具体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因此可知,居住证制度主要针对的是跨城市流动人口,而在同一城市内则无需办理此类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