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注意的是,若员工未经合理缘由频繁缺勤,经过适当的警告与教诲后仍未改正,并且连续15个工作日未能正常工作,或在一年内累积缺勤天数达到30日以上者,雇主有权利依法对其进行解雇处理。
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倘若因员工的违规缺勤行为为公司带来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用人单位可据此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