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住宅用地的总面积通常由可供建筑物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及相应的闲置空间(即空坝)两部分组成。
在平坦地区,若本地居民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000平米时,住宅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200平米;
而当本地居民人均耕地面积达到或超过1000平米时,其住宅用地的面积应控制在233平米以内。
然而,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区域,例如坝上,住宅用地的面积则需控制在467平米以下。
具体标准请参照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