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拖欠款项超过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也依然拥有向法庭提起诉讼的权利。
首先,对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限的借贷关系,相关人员仍可依法发起诉讼程序(此处强调诉讼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将会做出败诉处理决定。
其次,即使逾期借款已满诉讼时效,但如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并未出席法庭,那么尽管诉讼时效存在问题,但由于被告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因此法院仍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