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享用外卖食品时发现有异常物体,可采取以下相关措施来维权并获取损失的赔偿款:
首先,建议密切与对方进行友好和解磋商,以便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其次,你有权向外卖运营方或产品制造商提出索赔要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再者,你还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机构的协助,通过他们的专业调解来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让政府部门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