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vivo的实体门店进行购物体验。
关于退货事宜,需要提醒您的是,实体门店的退货政策可能会因为具体店铺的情况有所差异。
在您购机时,vivo实体门店将会与您详细解释并达成相关协议,以此来确定您的退货权利。
若您所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将享有在收到商品后的七个自然日内进行退货或者更换的权利。
同时,如果您对商品的喜好程度发生改变,即使商品已经被开启使用,只要在签收后的七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请,同样可以享受退货或者更换服务。
但是,请注意,商品必须保证没有任何液体渗入、外观无损以及包装附件完整。
另外,对于通过vivo官方渠道购买的部分手机配件,例如原装保护膜和保护壳等,若商品在签收或出售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仍然保持完好并且不会影响到二次销售,您同样可以申请无理由的退换货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vivo品牌的信任与支持,期待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下列商品不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