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适当的情形下,购房认购书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依循相关之法律原则,一份民事法律行为仅有在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时,方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具备与该行为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表示意愿的真实性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
最后,此种行为不得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作为之要求,也不能损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依据相关之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若包含了法律所认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且出卖方已按约收取了购房款项,则此类协议应被视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