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若双方户口分处不同地域,为实现房产证的共同所有者权属,双方皆须提供无住房证明。
其次,在确定房产证所有权归属时,应以产权人为准,因此,产权人必须提交无住房证明文件。
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并非户口所在地上户的夫妇来说,都必须返回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且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这是由于当前我国尚未实现房产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因此在非户口所在地无法查询到个人的房产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