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仅凭营业执照无法构成合适的抵押物以办理抵押贷款业务。
作为抵押物所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便是其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然而,营业执照本身并无实际价值可言。
唯独在个体工商户申请个人经营性借贷时,才需向银行递交营业执照作为审核所需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