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破产申请遭驳回的情况下,您有权选择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若人民法院裁定不接受破产申请,则需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决定及相关解释及时送达给申请人,并向其充分阐明裁定的理由。
如申请人对上述裁定持有异议,可从裁定送达之日起算,于十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