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希望成立公司的小型承包商而言,以下操作步骤是比较常见的:
首先,着手筹备必要的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位:
1、营业执照在册的经营场地和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租赁协议;
2、创业者的身份证件,以及包括企业法人在内的关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照;
3、公司设立所需的各项文件及合作社章程。
其次,登陆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线上平台,在线提交相关申请表单。
该步骤需要填写完备的基础信息,并将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之后根据系统指示,按照规流程完成后续的转账、签名以及确认等环节。
最后,进行营业执照的领取以及核实工作。
这包括对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进行逐一核对,以确保其与所提交的申请内容保持一致,并且需核验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及注册资本具体数据等重要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