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民事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以缺席判决方式做出裁判结果。
另外,在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撤诉申请后,若原告经法庭书面通知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且无正当理由而选择拒绝出席庭审的情况下,法庭亦可据此采取同样措施——即按照缺席判决方式处理该案。
所谓缺席判决,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仅有一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参与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