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收费标准在每次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关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每宗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
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则需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计费比率如下: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为每次1500元至12000元之间;
如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收费标准为每次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收费标准为每次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