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继承了房产之后,被继承者享有将该房产转赠给第三方的权益。
房产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含的赠与权利也属于房产所有者专有的基本权利。
只要房产所有者自行做出决定并且按照相关流程完成过户手续,便可实现房产的赠与事宜。
至于房产继承,它则是指当房产拥有者去世时,其合法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继承其遗留房产的权力。
其中,合法继承人首推的当属依照死者生前所立公正遗嘱而取得遗产份额的相关人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