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敬请谨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范畴之内,无论您是进行狩猎,宰杀,还是进行人工饲养繁殖,将其运输至县境之外,甚至于出售此类相关活动,皆须先获得国家颁发之许可证书方能进行,反之则构成非法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八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