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时,农村自行建造的住房可经双方共同商议后明确其产权所属;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法庭申请裁决,以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需要指出的是,这类农村自建房通常处于尚未获得完整所有权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状态。
因此,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由哪方当事人继续享有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